目前,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,并有了对应的处罚条款,但对其他动物定点屠宰是只起参考作用。
存在生猪私屠与滥宰行为,执法人员可依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予以取缔,没收生猪、生猪产品、屠宰工具与设备以及违法所得,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或5倍以下的罚款;货值金额难确定的,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据了解,去年农业部曾组织起草《畜禽屠宰管理条例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,其中提出,拟在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基础上将畜禽屠宰管理范围从生猪扩大到牛、羊、鸡、鸭、鹅。该条例若出台,或将促使生牛屠宰制度得以良性推进。
由此可见,政策不但要抓环保还要抓食品安*全,2015年生猪养殖业食品安*全监管将更加严厉。作为养猪人而言不但压力大了,责任也大了。养猪业在想着更加健康和明朗的方向发展,投机取巧、贩卖病死猪肉牟取暴利的行为已经面临终结。政策代表着发展的方向,贯彻于我们就是商机所在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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